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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提高机关食堂餐饮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二楼餐厅发挥带动作用,同时与一楼餐厅良性竞争、共同提高,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收回二楼餐厅自主经营。经过3个月试运营后,正式于7月与相关人员签订了经营目标管理协议书。
2.为更好地为东湖大院机关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务,经管理局批准,服务中心成立谈判小组,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对东湖食堂进行新一轮招租。此次招租要求经营者以办好东湖食堂为主,以酒楼对外经营为辅,在合同中对如何办好食堂进行了具体要求,以确保满足干部职工就餐需求。
3.为加强物业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7月23—25日由中心物业部牵头,抽调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公司下辖9个物业处进行第二季度综合考评。
4.7月31日上午,服务中心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相关部室(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消防、建筑、车辆、饮食、治安等开展自查和整改的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要求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