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示:无摘要......
1.3月31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加自莅临服务中心,亲切看望中心干部职工。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闽委编办〔2013〕6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加挂“福建省直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牌子的批复》(闽委编办〔2014〕146号)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服务中心重新修订印发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3.近日,服务中心与东大路77号原兰州拉面店经营者马哈录乃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马哈录乃于1月底将占用店面腾空并交还服务中心。至此,东大路77号店面资产维权工作圆满结束。
4.省直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于2015年2月10日顺利接收位于晋安区连江中路213号省女子监狱原监区,双方人员到场办理了房产交接的相关手续。该房产占地面积7296.1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4425平方米,目前中心已派人进驻进行前期大楼的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