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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2-12-13 17:57:38 点击:

摘要提示: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于2001年8月出资,经省工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从事物业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注册资本叁佰万元,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公司业务重点为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机关住...

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于2001年8月出资,经省工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从事物业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注册资本叁佰万元,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公司业务重点为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机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现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物业经营管理部、工程水电维修部。下辖省政府机关八号楼物业管理处(包含省委组织部办公楼物业管理点、省档案局办公楼物业管理点、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楼物业管理点)、省民主党派同心楼物业管理处、省机关东湖大院物业管理处、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物业管理处、屏东写字楼物业管理处(包含中山大院住宅物业管理点、鼓屏路115号物业管理点)、工交大院物业管理处、省直屏东城物业管理处、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区物业管理处、省直机关屏西住宅区物业管理处,为80多个省直机关厅、局、委办等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各类人员300余人,管理的物业总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

    公司成立以来,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建立了一支积极上进、刻苦勤奋、品德优良的员工队伍。省政府机关八号楼物业处会议组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八号楼物业处被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评为“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省民主党派同心楼物业管理处于2007年5月被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评为“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同年12月被福建省建设厅评为“福建省物业服务示范大厦”。公司保安部被福州市公安局评为“保安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被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评为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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