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有力推动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四下基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有效办法,是来之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创造性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财富。“四下基层”所蕴含的本质和体现出的精神,依然具有时代特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显示出其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把“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传承好、坚持好、发扬好,使之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畅通民意诉求的便捷通道,服务基层群众的有力抓手,促进干部成长的有效平台,为推动福建发展提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证。现就新形势下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基层接访群众,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基层接访群众,设区的市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接访群众,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接访群众。市、县(区)要保证每周均有一名常委或副市、县(区)长接访群众。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量大的部门要定期安排领导干部到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接待群众来访。对重要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积案,要落实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责任制。
二、推进现场办公下基层
严格执行精简会议有关规定,继续实施“无会周”制度,保证领导干部有更多的时间下基层。省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基层现场办公。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建立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机制,县(市、区)委常委会、省市县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作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现场办公的重要内容,抓进度、抓协调,促进项目加快落实,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推进调查研究下基层
领导干部每年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1个月,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2个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制度,注意选择问题多、困难大、矛盾集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与困难党员和群众结对帮扶。省、市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挂钩1个企业(项目),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乡镇(街道),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挂钩1个企业(项目),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要结对帮扶1个以上村(社区)。联系点要保持连续性,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真心实意地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帮助联系点解决问题。
四、推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
省市县每年要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现场办公,组织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集中宣传活动,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送到千家万户。要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政策、信息、科技咨询服务活动,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为基层单位或本部门本单位上党课、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
推进“四下基层”工作要把改进作风、为民办实事作为根本要求,解决好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作为主要目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建立有效的群众评议机制和顺畅的群众反馈机制。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丰富“四下基层”的内容、载体、形式和方式方法。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把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要发挥“一把手”和领导机关的示范表率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四下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日常有关工作,把“四下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