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金挂牌价、竞价保证金及租金递增方式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租赁期限(年)
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保证金(元)
1
福州市鼓楼区融湾泉脉小区(融湾.澜玥)2-1#楼1-2层01商业店面
121.29
5
11887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1%
71322
2
福州市鼓楼区省直湖前小区20座综合一层12#
43.22
3
2430
无
1458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产权证、土地证尚未办理,标的2产权证已办理、土地证尚未办理。标的1未装修,标的2简单装修。以上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
标的1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餐饮项目(仅限轻餐饮)必须符合市政、环保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范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标的2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餐饮项目必须符合市政、环保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范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经营用途确认书,经营用途只能填写一种,且必须是竞租人主要经济活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应的行业类别(出租方明确经营用途的除外),如类别下存在子分类,须填写至最小一级。
3、竞租人为法人的,申报的经营用途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冲突的,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具备所申报的经营用途对应的资质。
4、承租方若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须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所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担保函。
5、承租方对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将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6、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方、实际经营人(实际经营单位)、租金缴交人(租金缴交单位)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均与承租方参加竞租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如涉及公司或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情况,必须提供工商登记相关材料向出租方备案。
7、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8、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房产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或设立店面招牌的,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赁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标的房产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标的房产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11、承租方享有1个月装修免租期。
12、若承租方承租期限未满一年申请退租,且期间未发生、未实施任何实质性装修行为的,则不适用装修免租政策,不享受装修免租期。租金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及标准全额缴纳。
13、标的1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费(6元/月·㎡)、二装垃圾清运费(25元/㎡)、预收水电公摊费500元、装修履约金3000元等相关费用,并遵守物业各项管理规定。
14、若租赁资产涉及水、电分摊、写字楼一户一表等改造事宜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以所在物业管理方结算为准。
15、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特别提示》及《租赁合同书》条款。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5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270630;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