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届满后,经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可续签1年(1+1)。
(三)服务费用:金额3万元
(四)服务范围: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直车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务公司) 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日常法律咨询,为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的合法合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二)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应邀列席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四)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参与服务中心有关国有资产租赁经营或单位之间纠纷的调解及诉前谈判工作;对国有资产的招租、出租、出借、经营管理、对外投资、担保、处置、物业管理等活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受托以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甲方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定期交流,对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配合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单位及行业管理。
(七)配合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逐步健全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
(八)协助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制宣传教材和讲座。
(九)根据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合同签订实际需要,草拟几类通用合同范本。
(十)重大法律事项的法律意见会商。
(十一) 代理服务中心和车务公司参与诉讼、仲裁活动和专项合同谈判。
(十二)按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完成每年接收5项以内重大事项审核、案件处理任务,参与2次集中专题研讨。
三、要求
(一)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二)参与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人住所地在福州市或在福州市设有营业场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共5个工作日)。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相关材料内容及递交时间、联系方式
(一)参与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资历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 诉讼收费方案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四)参与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五)参与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六)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原件加盖公章)。
(七)住所地不在福州的参与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八)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九)按比选内容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十)参与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所有密封后的文件材料(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材料2-10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须盖有骑缝章)须于2023年4月3日17:00前送至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522室(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后山综合楼5层),联系电话:0591-87830365。
六、比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和规则,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正常诉讼案件诉讼收费方案,方案应包含:不同标的金额的收费标准(含一审、二审、强制执行)、收费折扣(含一审、二审、强制执行折扣)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收费方案清晰、优惠力度高的得20分;收费方案较好、优惠力度一般的得10分;收费方案一般、优惠力度小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收费方案参照《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进行制定。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诉讼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的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10分;服务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服务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团队律师成员(包含团队负责律师、承办律师、辅助人员,团队负责律师、承办律师、辅助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团队律师成员不少于4人,且合伙律师团队负责律师1人、承办律师不少于1人)的具体分工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具体分工明确、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0分;具体分工较明确、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具体分工不够明确、不够合理、可行性不够强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在行政企事业单位代理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相关诉讼且胜诉的,每提供一件得2分,满分20分。须提供相关裁判文书复印件;有代理上述类似案件,每提供一件得1分,该项内得分上限为1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强制执行的裁决文书视为一件)
5.1供应商拟投本项目的合伙律师团队负责律师执业经验10年(含10年)及以上的得10分,执业经验10年-5年(含5年)得5分,5年得以下的不得分;具有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物权纠纷三类相关诉讼经验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同一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强制执行视为一件),否则不得分。
5.2供应商拟投本项目的合伙律师团队负责律师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得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根据各参与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人员配备、服务响应速度等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响应速度快的得10分;方案内容有细微缺项、响应速度较快的得6分;3)方案内容简单、响应速度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必选项目
必选分值
比选方法描述
1.收费方案(价格)
20
2.服务方案
10
3.人员配备
20
4.诉讼案件情况
20
5.团队能力
15
5.团队能力
5
6.服务响应情况
10
法律顾问考核总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扣分累计不得超过该项总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职责履行评价(30分)
1.无正当理由缺席聘任单位通知参加的会议或者活动的,一次扣5分。
2.未按照聘任单位要求,对受委托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其他涉法文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法律论证意见的,一次扣10分。
3.未在聘任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一次扣5分。
4.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聘任单位委托事项的,一次扣5分。
5.未按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以及怠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酌情扣分。
(二)服务质量评价(30分)
1.受托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后,仍存在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权限、内容和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未在审查意见书中提出修改或删除建议的,一次扣5分。
2.受托审查的行政机关合同经合法性审查后,仍存在重大法律、经济风险,未在审查意见书中提出修改或删除建议的,一次扣5分。
(三)执业规范评价(20分)
1.未妥善保管聘任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造成灭失的,扣5分。
2.未保存完整工作记录的,一次扣5分。
3.被聘任单位约谈后,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一次扣5分。
4.因办理法律顾问业务被投诉查实的,一次扣5分。
(四)工作纪律评价(20分)
以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性宣传或者招揽业务的,一次扣10分。
(五)考核结果
合同期满前2个月,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满80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上不满70分)、不合格(不满60分)四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