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9年至2020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三)服务费用:预算金额4万元。
二、项目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合法合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2.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服务中心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
3.应邀列席服务中心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4.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5.受托以服务中心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甲方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定期交流,对服务中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配合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单位及行业管理;
7.配合服务中心有关科室逐步健全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
8.根据服务中心合同签订实际需要,草拟几类通用合同范本;
9.重大法律事项的法律意见的会商;
10.承接诉讼的代理工作。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住所地在福州市或在福州市设有营业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下午2时50分。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资历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原件加盖公章);
7.住所地不在福州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8.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所有密封后的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9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须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2时50分前送至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519室(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后山综合楼5层)
联系电话:0591-87808861。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和规则为:
投标文件从价格和商务等两个评分因素进行评分。
(一)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分值 |
1、价格 |
30分 |
2、商务 |
70分 |
(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评分因素 |
分值 |
|||
①、价格 |
30 |
|||
客观分,计算方式为:(1-最低报价/投标报价)*30 |
||||
②、商务 |
70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细则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0 |
评委评分 |
横向比较投标人综合实力进行打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30%以下分数。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15 |
评委评分 |
近三年投标人曾经承担过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
团队能力 |
15 |
评委评分 |
横向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组成及能力。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30%以下分数。 |
4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15 |
评委评分 |
横向比较项目负责人简历(包括受教育和工作经历)、项目研究能力。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30%以下分数。 |
5 |
服务承诺(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 |
15 |
评委评分 |
项目期满后承诺针对项目问题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根据本项目实施各阶段进度、验收与罚扣要求,考察投标人做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承诺。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