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示:本次抽选工作于2018年4月23日在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举行。采购小组从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不含厦门)综合业务收入排名前25名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闽评协[2017]8号)中前15名在榕资产机构中随机抽选1家作为测算本次评估标的物招租底价的评估机构...
本次抽选工作于2018年4月23日在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举行。采购小组从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不含厦门)综合业务收入排名前25名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闽评协[2017]8号)中前15名在榕资产机构中随机抽选1家作为测算本次评估标的物招租底价的评估机构。现将抽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标的物
1. 鼓楼区崎上路11号土地;
2. 鼓楼区华林路与屏东路交接处屏东大厦一层店面(新门牌:屏东路2号)。
二、抽中的评估机构
福建兴闽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费用报价:¥8000.00元;评估报告制作工期: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
公示期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福建省直单位资产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