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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楼区崎上路11号土地等两个标的物土地评估机构抽选结果公示

时间:2018-05-28 16:27:32 点击:

摘要提示:本次抽选工作于2018年4月23日在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举行。采购小组从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不含厦门)综合业务收入排名前25名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闽评协[2017]8号)中前15名在榕资产机构中随机抽选1家作为测算本次评估标的物招租底价的评估机构...

   本次抽选工作于2018年4月23日在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举行。采购小组从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不含厦门)综合业务收入排名前25名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闽评协[2017]8号)中前15名在榕资产机构中随机抽选1家作为测算本次评估标的物招租底价的评估机构。现将抽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标的物

   1. 鼓楼区崎上路11号土地;

   2. 鼓楼区华林路与屏东路交接处屏东大厦一层店面(新门牌:屏东路2号)。

   二、抽中的评估机构

   福建兴闽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费用报价:¥8000.00元;评估报告制作工期: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

   公示期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福建省直单位资产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8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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