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山食堂三楼阳台餐厅改造工程,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政府屏山机关食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4053元(含暂列金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屏山食堂三楼阳台餐厅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招标资料的获取及现场查勘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相关资料及自行现场查勘;
5.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 ,下午3:00。
中标人中标后,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进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网站及单位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591-8772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