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西小区监控系统安装项目工程已由福建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屏西小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4043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400万像素红外监控摄像机9台。
2、400万像素红外鱼眼监控摄像机1台。
3、枪机抱柱支架9个;
4、四芯单模光纤2000米;
5、六类网线1000米,电源线700米;
6、电源,管材,插座,辅助材料等;
7、八路硬盘录像机一台,硬盘两片;
8、交换机一台,监视器一台,户外防水箱八个。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标段划分: / ;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5日至2018年12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零 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将保证金装入密封袋并注明单位名称。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5时30分
提交地点:福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网上及单位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后山综合楼
电话:0591-87501696,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后山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