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拍卖大厅举行房地产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拍卖标的:
一、租赁标的:
序号 |
座落地址 |
租面积约 |
租赁期限 |
月租金参考单价(元/月·㎡) |
年租金参考价 |
总租金参考价(元) |
租金递增方式 |
限制行业或用途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1 |
福州市鼓楼区桥亭路10号保利天悦C7#110、610、710、810、910单元 |
452.35 |
5 |
29.6 (月租金13390) |
160680 |
818006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作为居住场所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
8 |
2 |
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525号保利天悦A2#109、110、111、211单元 |
297.96 |
5 |
28.2 |
100836 |
513346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作为居住场所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
6 |
3 |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8号楼一层部分办公用房 |
56 |
5 |
35 |
23520 |
119738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仅限作为物业配套办公用房使用 |
2 |
4 |
福州市鼓楼区省直屏西小区105-12#房产 |
23.9 |
5 |
60 |
17208 |
87605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
2 |
5 |
福州市鼓楼区省直屏西小区105-(9、10)#房产 |
25.5 |
5 |
60 |
18360 |
93469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
2 |
6 |
福州市鼓楼区省直屏西小区综合楼1层楼梯间房产 |
23.73 |
5 |
58.58 |
16680 |
84917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
2 |
7 |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楼1层和3层办公用房 |
1229.4 |
5 |
112.67 |
1662204 |
8462115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仅限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
80 |
8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13层13A1-5,13B1-5,C,D1-6单元办公用房 |
1816.06 |
5 |
43 |
937092 |
4770642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仅限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
50 |
9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东侧1层房产(新门牌:屏东路2号) |
21.6 |
5 |
347.22 (月租金7500) |
90000 |
458181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
5 |
10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中路118号(省交警总队宿舍)1座1层19#商场(新门牌:杨桥中路138号) |
28 |
5 |
133.57 |
44880 |
228480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
2 |
11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中路70号1层东面办公用房 |
259.2 |
5 |
248.53 (月租金64419) |
773028 |
3935409 |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
仅限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
40 |
注:1、上述各项标的租赁年限均为5年期;2、上述第7项标的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最后一天之前支付下个季度租金;第11项标的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月份为合同签订起每半年的第一个月份;其余各项标的履约保证金为租赁期内首年6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按月支付;3、上述各项标的租金递增方式为: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含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逐年增长3%;4、限制行业或用途为:具体详见上述标的清单;5、上述标的装修免租期期限为:第1、2项标的装修免租期各为2个月;第3、4项标的装修免租期各为1个月;其余各标的不设装修免租期;6、上述标的对竞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为:第3项标的的竞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余各标的的竞租人均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自然人。7、原承租人参加竞拍的,其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原承租人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人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则由出价最高的竞租人承租。8、上述第1项和第2项标的房屋现状均为毛坯。9、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竞租人需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人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经营用途确认书,经营用途只能填写一种,且必须是竞租人主要经济活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应的行业类别(出租方明确经营用途的除外),如类别下存在子分类,须填写至最小一级。
3、竞租人为法人的,申报的经营用途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冲突的,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具备所申报的经营用途对应的资质。
4、标的房产的原承租人须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5、标的房产的原承租人不参与竞租或未能竞得的,应积极配合出租人办理该房产的腾退手续,及时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
6、标的房产竞得人非原承租人的,须待原承租人腾退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承租人若为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须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所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担保函。
8、承租人对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标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将标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9、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人、实际经营人、租金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人本人。
10、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11、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房产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或设立店面招牌的,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租赁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3、标的房产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14、承租人空置标的房产超过三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回。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16时前将竞租保证金存入本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与本公司办理竞租人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6月2日-4日 、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8605910092、18120843587、0591-87810107
★竞租保证金交付账户:户 名: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帐 号:3500 1877 6070 5900 8888;开户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网址:http://www.fjhxpm.com /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