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HGC-32201612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东城零星修缮改造,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东城
2.2. 工程建设规模:8#楼地库、门前,东门口,垃圾场,1#楼东面,2#楼地库零星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程预算造价(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伍佰贰拾伍元整(¥196525.00元);发包价: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柒佰玖拾玖元整(¥186799.0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厅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是临时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职工(以建造师资质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 本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或与本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30之前汇到指定的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fjjghq.gov.cn/)、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http://www.fjjgfw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501696;0591-87676843,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515822转803,传真:0591-87878463;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1501014170012067
用途:项目编号XXX 投标保证金(可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