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招租 > 内容

关于鼓楼区融湾泉脉小区2#楼1-2层02商业店面等两个房地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时间:2024-11-12 14:46:21 点击:

摘要提示:无摘要...

受委托,兹定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拍卖大厅举行房地产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拍卖标的:

一、租赁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约 租赁期限 首年月租金参考单价元/月/ 首年月租金(元/月 首年租金(元/月 总租金参考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限制行业或用途 竟租保证金(元
1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融湾泉脉小区(融湾澜玥)2#楼1-2层02商业店面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161.34平方米

161.34 5 111 17909 214908 1094075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办公、商业,经营餐饮项目(仅限轻餐饮)必须符合市政、环保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范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150000
2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融湾泉脉小区(融湾澜玥)2#楼1-2层03、05、06商业店面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497.12平方米

497.12 5 111 55181 662172 3371051 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办公、商业,经营餐饮项目(仅限轻餐饮)必须符合市政、环保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范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00000

注:1、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如介绍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上述标的若涉及水、电分摊、写字楼一户一表改造等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具体金额以所在物业管理方结算为准。

3、上述标的租赁期限均为5年。

4、上述各项标的履约保证金为租赁期内首年6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按月支付,标的第4年至第5年租金逐年增长3%。

5、限制行业或用途为:具体详见上述标的清单。

6、上述标的1号给予一个月装修免租期,标的2号给予二个月装修免租期。

7、上述各项标的对竞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

二、竞租人需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经营用途确认书,经营用途只能填写一种,且必须是竞租人主要经济活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应的行业类别(出租方明确经营用途的除外),如类别下存在子分类,须填写至最小一级。

3.竞租人为法人的,申报的经营用途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冲突的,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具备所申报的经营用途对应的资质。

4.承租人若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须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所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担保函。

5.承租人对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人不得擅自处分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将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6.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人、实际经营人(实际经营单位)、租金缴交人(租金缴交单位)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人本人,均与承租人参加竞租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如涉及公司或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情况,必须提供工商登记相关材料向出租方备案。

7.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8.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房产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或设立店面招牌的,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赁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标的房产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人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标的房产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11.承租人空置标的房产超过三个月的,出租方有权收回。

12.其余详见对应批次《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经营性资产招租方案表》。

13.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存入本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与本公司办理竞租人登记手续。本公司和出租人将在2024年12月3日17时后对竞租人提交的报名资格文件仅进行形式审查。经资格形式审核合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拍。对未通过资格形式审核的竞租人,本公司和出租人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提示:办理竞租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租申请无效。

★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8日-19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8120881598 金经理、18120887278 苏经理、0591-8781010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网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资产物业管理部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www.fjjgfwzx.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后山综合楼(原省政府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 闽ICP备2021002348号-1 | 闽ICP备202100234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