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示:办理房产出租手续流程如下...
办理房产出租手续流程如下:
1、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
2、根据招标结果与承租方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3、承租方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4、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提供承租方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手续所需的房屋产权证明。
6、发放租赁通知单,承租方凭通知单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手续。
7、租赁合同原件中心档案室统一保管留存。
出租房产日常管理:
1、合同所签订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与收费清单和财务账目相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租金收缴情况,防止资产收益流失。
2、建立健全出租房产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商业网点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进行查验。杜绝承租方私自转租或转让行为。
3、出租房产在租赁期间的日常维修原则上由各承租方自行负责,确属房屋结构损坏需维修的,由中心资产部会同物业部现场勘察并按程序办理维修。
4、出租房产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承租方做好退房准备。退房时由资产部现场察看并验收无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退房手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屋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经估价后予以赔偿。承租方若未能按期清退房产,可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