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L2016-ZB1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政府屏山食堂一层厨房局部修缮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6435元;发包价:1494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fjjgfwzx.com/)、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fjjghq.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后山办公大楼
电话:0591-87808865、0591-87806562
联系人:陈先生、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7600转690;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游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5001876107052511797
用途:省政府屏山食堂一层厨房局部修缮改造工程(可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