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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屏山食堂更衣室及后山食堂发酵房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4-26 9:27:38 点击:

摘要提示:本招标项目屏山食堂更衣室及后山食堂发酵房等零星修缮工程,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山食堂更衣室及后山食堂发酵房等零星修缮工程,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13490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屏山食堂更衣室及后山食堂发酵房等零星修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4901元,K值为5%,发包价为12875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 )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5 月 9 日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fjjghq.gov.cn/)、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hhttp://www.fjjgfw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北门

   电话:0591-87723815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小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福顺恒[2017]招字第W-38号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作者:管理员 来源:物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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