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管理 > 膳食服务 > 内容

屏山大院机关食堂服务承诺

时间:2013-01-31 20:12:18 点击:

摘要提示:一、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

    一、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买霉烂变质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三、保证全天候供应热饭、热菜、热汤,每天菜肴品种不少于30种。

    四、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确保食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的卫生规范。

    五、对快餐餐具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六、保持餐厅良好卫生面貌,做到无积尘,无废弃物。

    七、出售饭菜明码标价,绝不短斤少两,如发现人为多收费用,错一罚十。

    八、提高烹饪技术,做到饭菜可口,努力满足就餐人员的合理要求。

作者:管理员 来源:膳食管理部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www.fjjgfwzx.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1号后山综合楼(原省政府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 闽ICP备2021002348号-1 | 闽ICP备2021002348号-3